物流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辦理流程以及注意事項
日期:2023/3/18 14:51:49 / 人氣:0
《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》是交通部統(tǒng)一制發(fā)的經營道路運輸的合法憑證。凡在我國境內經營道路旅客運輸、道路貨物運輸、車輛維修、道路貨物搬運裝卸和道路運輸服務(含物流服務,汽車綜合性能檢測,汽車駕駛員培訓,客貨運站、場,客運代理,貨運代辦,汽車租賃,商品車發(fā)送,倉儲服務,營業(yè)性停車場和其他從業(yè)人員培訓等)的單位和個人,均須持有交通部制發(fā)的《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》。
一、審批流程:
第1步:申請 申請人向縣級政務服務中心交通局窗口提出申請,提交申請條件規(guī)定的相關材料并填寫申請表;
第2步:受理 區(qū)政府政務服務中心交通局窗口收到申請后,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審查完畢,做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。予以許可的,向申請人頒發(fā)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,并向申請人投入運輸的車輛配發(fā)車輛營運證;不予許可的,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。依法應當報送上級機關的向申請人作出說明。
三、辦理所需材料
1.投資人、負責人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,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和委托書;
2.擬投入車輛承諾書,包括客車數量、類型及等級、技術等級、座位數以及客車外廓長、寬、高等。若擬投入車屬于已購置或者現有的,應提供行駛證、車輛技術等級證書(車輛技術檢測合格證;
3.《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申請表》;
4.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
5.企業(yè)章程文本;
6.已聘用或者擬聘用駕駛人員的駕駛證和從業(yè)資格證及其復印件